身份证在外地丢了,如何补办?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和《居住登记卡》。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40元。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5、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6、如果身份证遗失尚未拿到新补办的身份证,因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机场、火车站和酒店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可以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但仅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1、公安部规定: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或整容过后,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26
阅读量:76
阅读量:94
阅读量:93
阅读量: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