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入户的办理
1、第一步:向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第二步: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应当补齐的材料,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乐政;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乐政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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