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艺考须知
1、一、
音乐院校分类:
第一类:重点音乐高校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上海音乐学院(附中),是中国音乐最具权威性的高等学府。
2、第二类:其他音乐学院(6所)以及一类大学
1、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2、中央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
3、第三类:地方艺术学院(6所)及综合类大学音乐系
1、山东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内蒙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2、天津师范大学、东北大学、山西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西安师范学院等。
1、第四类:其他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综合类大学(53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
2、二、专业分类
作曲、指挥、音乐学、音乐剧、声乐表演、键盘器乐、西洋器乐、民族乐器、音乐教育、音乐治疗、艺术管理、音乐制作、录音工程、钢琴调律、提琴制作、视唱练耳等。
录取要求:
指挥、作曲(电子制作)方向:
对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理论和专业水平要求较高,文化课要求较低,大约在300分左右。
演奏、演唱方向:
对其演奏、演唱的专业水平及自身条件要求较高,文化课要求较低,大约在300分左右。
音乐教育方向:
一般对钢琴(或其他乐器)、声乐要求相对没有演奏或演唱专业那么高,更注重综合素质,文化课偏高,要求400分左右。
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录音等:
对视唱练耳、乐器(钢琴)要求一般、音乐理论知识要求较高,文化课要求较高,一般在40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