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口无凭,该如何证明你的婚姻状况?

2025-11-17 10:13:41

1、当事人申请办理未婚公证应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使用地为台湾地区或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未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丧偶未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结婚证及已故配偶的死亡证明。

2、当事人申请办理已婚公证,应提供申请人本人与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夫妻二人分别持有的结婚证,公证书用于美国、墨西哥、哥伦比亚、荷兰等国家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二寸合照若干张。

3、注: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办理结婚公证:

① 在申请办理公证时还未达到婚龄的;

② 申请办理“打算结婚声明书”公证的;

③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未破裂”公证的;

④ 已移居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其在国内的配偶未与他人结婚的公证;

⑤ 申请办理“婚前婚姻状况”公证的;

⑥ 已在国外再婚的当事人申请办理与在国内“事实婚姻”的“前配偶”的结婚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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