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通过司法考试16: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1、转移财产权的合同其中含有买卖合同(包含所有权转移和标的物风险负担和孳息归属等内容)、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和租赁合同等,不用雷锋崔老师说这样知识点全是考点,复习这部分内容是非常必要的。

2、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在近五年的考试中出现了12次,分值也徘徊在5-8分。其中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更是考查了4次之多,其它各类合同有有所考查。考生需要重点复习

3、命题要点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转移与风险负担规则、途中货物买卖及各种特种买卖的特殊规则、赠与合同的诺成忄生与赠与人撤销权、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特殊忄生、不定期租赁合同、转租、”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归属等

1、主要考点:
买卖合同:★★★★★
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风险承担和孽息归属:★★★
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

2、此考点历年考点出现的次数(近五年):
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4次
买卖合同:3次
租赁合同:2次
赠与合同:1次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息承担:1次
简单交付:1次

3、相关真题链接:
13年真题:13-3-11、13-3-10
12年真题:12-3-60、12-3-86、12-3-9、12-3-89、12-3-90
11年以前真题:09-3-6、09-3-60
12年考察本知识点考题最多了。

1、《买卖合同》部分内容,因2012年最高法作出了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作出了最新规定,故而这个知识点成了热门考点,考生不复习就是失分,所以重点不容忽视。

2、《租赁合同》属于常规重点,复习便是得分,每年必考,因为能考查的东西实在的太多了,随便出一个题目都可能与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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