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所谓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适用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即双方必须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
2、合意要件,即要求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自愿的、真实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因受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所作出的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妥善处理要件,即配偶双方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出了妥善适当的处理,不会在此问题上有分歧;
4、形式要件,即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制度。诉讼离婚适用要件:
1、主体要件,即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或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
2、实质要件,即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
3、启动要件,即配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要件是基于民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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