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10年,还能查档案吗?
1、《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第31条规定:
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因此,李XX可以向自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查阅档案。

2、查阅档案需要哪些手续呢?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第32条 规定:
(一)查阅单位如实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材料,按照程序报单位负责同志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查阅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均为党员;
(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审批;
(四)在规定时限内查阅。
李XX单位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介绍信,报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公章后,指派2名以上人员去查档。

3、由于李XX父亲已经去世10年,档案该去哪里找呢?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四章25条规定。干部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存,按同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进馆。
因此,李XX父亲的档案应该在原单位的综合档案管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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