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给别人
1、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过户给别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
2、首先,安置房过户前,双方需要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应该包含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安置房的面积、价格、地址等信息。
3、其次,双方需要到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安置房买卖登记申请表》,并附上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安置房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然后,房产登记部门会对安置房的购买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根据《安置房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安置房的购买者,并开具《安置房买卖登记证明》。
5、再次,双方需要到城市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买卖变更申请表》,并附上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安置房买卖合同》和《安置房买卖登记证明》。
6、最后,房管部门会对安置房的购买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根据《安置房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变更安置房的购买者,并开具《安置房买卖变更证明》。
7、总之,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过户给别人,需要双方到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及城市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附上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安置房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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