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操作规程(一)
安全检查工操作规程
一、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检查工具,掌握生产作业现场情况。
二、重点检查区域工部位。
1、作业地点的空气质量、通风防尘及六大系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作业面顶板、两帮的松石情况。
3、作业面的死炮残药的情况。
4、采场、天井、巷道等处安全支护(防护)的质量。
5、爆破器材管理和放炮作业的遵章守纪情情况。
6、采区运输过程中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7、采场回采悬顶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8、矿山安全用电。
9、地压、采空区的封闭情况。
10、防火、排水情况。
11、作业工员遵章守纪和文明生不产情况。
三、对自已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处理不了的隐患,必须在现场做好标记或设置好警戒,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交接班。
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遵守井下安全防尘有关规定,模范的执行通风防尘 制度。 二、禁止一人进入老空区及偏僻的地方作业和通风调查,作 业前先检查和处理好顶板。
三、在平巷作业时,必须注意来往的车辆和行人。在竖井、 溜井、天井上部作业时要与下部人员联系好。
四、在竖井、溜井、天井口砌墙时,要系好安全带,要站在 墙的外侧。
五、在运输巷道按装和检修风门时,要与各运输工联系好或 设立明显信号。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执行井上电器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井下操作规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必须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动力、照明、通风、信号 的线路分布情况及电器设备安装地点。配电盘和开关要设在 安全地点和干燥处。
三、井下严禁带电作业(36 伏以下除外)不准指派无电器知 识或操作不熟练的人去单独进行电气巡视检查。
四、井下的主要运输平巷、斜井、硐室的固定照明电压不准 超过 110 伏,竖井、天井固定照明和各工作面活动照明(行 灯)电压不准超过 36 伏。
五、井下电力导线固定敷设的,需用钢丝或钢带铠装(或铅 皮)电缆,竖井垂深超过 200 米要用绝缘的铠装电缆,移动 式电气设备要用橡胶电缆。禁止使用绝缘不和要求的电缆。 井下照明、信号、电话等导线,不管电压大小禁止用裸体线, 禁止使用裸体的刀形开关和裸露保险器。
六、电缆的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机械及器械的连接,需用接线合连接,电缆芯线 与变压器、电动机或其他电气器械的端子连接,需使用接线 铜头。
2、铠装与非铠装纸绝缘电缆以及铠装电缆相互间的连接, 均需用灌充填剂的接线合,应使其接加到电缆外皮上。
3、在电力线路中铠装电缆与橡胶电缆的连接,只能经过器 械(如启动器、自动开关等)的端钮连接。
4、橡胶电缆之间的接合,其接头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5、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时常拆开的橡胶电缆的连接,可用插 销式接线合连接,插座必须接在电源的一侧。
6、照明、信号、及控制线路的连接,允许用配电箱,接线盒和三通接线盒.
七、水平巷道和斜井(45°以下)电缆和电线敷设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在金属支架、预制混凝土支架和木支架的巷道中悬挂电 缆时,不准拉的太紧,只有在不支护或砌旋的巷道内允许牢 固的将(电缆)线固定好。
2、电缆、电线要悬挂整齐标准。
3、禁止将电缆、电线、悬挂在风管上。动力电缆穿过风水 管路或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要架设在管子上面,比此之间 不得小于 300 毫米。
4、禁止在水沟中敷设电缆,在巷道的个别地段必须将电缆 套入铁管内保护,禁止用木材覆盖电缆。
5、电缆和电线上禁止悬挂任何物体.
八、竖井内电缆、电线的敷设要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的悬挂必须使用夹子、u 型卡箍或其他可以支持电缆 本身重量的悬挂装置,并且不致损坏铠装电缆。
2、通过钻孔敷设电缆时,必须将电缆牢固在钢丝绳上,当 通过不坚固的岩石钻孔时,必须加装钢套管。
3、电缆固定点间的距离不大于 6 米。
4、有地表经竖井到井下变电所的电缆要敷设两条。
5、禁止沿竖井的提升间、平衡锤间、人行井间敷设电缆, 电缆在竖井井筒中不得有接头,电缆接头部分必须设在中段 水平,以便装设接头盒。控制电缆、信号、照明等线路,可 沿梯子间井壁的一边敷设,但禁止通过梯子口。
九、橡胶电缆的敷设符合下列规定:
1、不可悬挂的太紧,而且要整齐。
2、禁止沿地面或穿过漏斗口敷设,通过天井时禁止沿放矿 格板一侧敷设。
3、多余的电缆要整齐地挂在接线处的安全地点,不得卷成 麻花形。
十、电极和变电设备的硐室:
1、井下变电所和水泵房硐室的地点至少要高于入口对面井 底车场轨面 0.5 米以上。
2、变电所硐室的长度超过 10 米时,要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 个出口,任何硐室通道,禁止堆放任何材料和设备。
3、硐室的通风要良好,硐室内的温度不得比临近巷道的温 度超过 10°,并解决室内滴水现象。
4、变电所内必须具有电工用的橡胶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鞋、 橡胶绝缘垫和台,上述护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试验。
十一、井下禁止使用变电器中性点接地的网路,禁止电气设 备接零。禁止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和发电机向井下 供电。
十二、井下变电所的每个低压母线上要装设检漏指示器.
十三、由总变压站至井口用架空线路送电时,井下中央变电 所一次接线母线上,均需按设避雷器,引至井下中央变电所 的电源电缆,在通井口 由架空线引下处,需接避雷器.
十四、电器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按下列规定,作好接地保护:
1、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断路开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及 机座。
2、配电盘(柜、箱)的金属外壳及构架。
3、电缆头、电缆外皮及导线的金属保护层。
4、开关设备的连动操作机构。
5、仪表变电器、变流器的二次线圈。
6、没有电气设备及导线的巷道的管道及钢轨。
十五、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设在井底水窝和水仓中的总接地器必须接地良好。
2、巷道水沟的接地器,安设在水沟的深处。巷道中无排水 沟或排水沟无水时,接地器需垂直插入潮湿的或经常浇水的 钻孔中(孔与管要等长) 。
3、将带螺栓的端子焊在接地器上,以便连接地引线。
4、接地引线与接地器的连接处,必须擦亮后用螺丝牢固加 紧。
5、接地电阻要符合规定。
十六、电器和电机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的电机、变压器及器械外壳的接地,必须牢固可靠。
2、所有接地部分必须有单独接地引线,两台以上设备公用 一个接地装置,其接地线应采用并联,禁止串联连接。
3、接地引线及其连接处,须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
4、移动和携带的机器、器械的接地必须用橡胶电缆的专用 接地线芯,要连接到总的或局部接地网上。
十七、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按下列规定确定 保护装置:
1、鼠笼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低于 0.33 兆欧时,不准送电运 行,直接启动的鼠笼型电动机,熔断保险丝应采取该电机额 定电流的 1.5 倍.
2、电压在 250 伏以上时,电流在 100 安培以上时,应使用管 型保险器.
3、配电箱及其他自动开关设备的过流保护装置,其动作电流应为超出该电动机连续工作电流 20%时,即可切断电源作用, 如装有刀闸开关其保险丝的额定熔断电流因等于过流保护 装置的额定电流.
4、变压器一次测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等于变压器一次测额 定电流的两倍,二次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等于变压器二次测 额定电流的 110%.
5、直流发电机组过流继电器的整流不得超过发电机的额定 电流的 120%,并有电压表、电流表。
十八、为了提高井下电力设备的完好率,必须实行定期检查 制度。
1、每月有负责机电的人员组织对电机、器械和变压器检查 一次,自动保护装置每季度检查一次,接地装置没季度检查 一次,并测定其接地电阻。
2、使用的变压器油,应定期进行介质强度试验和物理化学 性能分析实验。
十九、井下照明和通讯:
1、井下运输巷道,井下车场、安全出口、竖斜井和天井的 人行道,各井巷工作面、各工作硐室和采矿场,装卸平台和 装车场等均需接设电器照明。
2、井下照明供电线路,须单独安设不得与电力供应线路混 合使用。
3、照明线路必须用胶皮线,要用瓷瓶固定,整齐的挂在巷 道顶板中间,并成一条直线,两根线之间的距离为 15 厘米。 灯泡、线路损坏及时更换。
4、井底车场(信号房) 、各中段车场须设电话。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 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二、 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 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 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不应使用铲车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 的火药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 爆材料同车装运。 五、在坑内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搬运炸 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六、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七、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 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八、 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 不得遗失、 自存或移交下班。
九、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 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十、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 头是否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 3-4Kg/cm2,输药管 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十一、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力 过猛,防止返粉过多。
十二、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 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不应等整 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十四、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 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十五、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 应小于 10 厘米。
十六、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 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十七、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 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 10 厘米的隔离衬垫。 十八、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1、距爆区边界 50 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 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 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 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 措施。
2、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 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 阴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 6 圈, 并用胶布包好。
3、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 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 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4、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 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 令方可联接。
5、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十九、由于情况变化,将严重影响爆破效果时,应采取 有效措施后再行起爆。
二十、多排炮孔起爆时,应采用微差或秒差起爆,不应 同段即发起爆。
二十一、 起爆前应放警戒, 树立明显的警戒信号和标志, 并将设备和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避炮。
二十二、 点炮时一定要使用专门炮香, 不应使用打火机、 火柴等明火点炮。
二十三、最末一声炮响 15 分钟后才可撤出警戒人员及 信号。
二十四、禁止到采空区和支护不牢固的巷道中避炮。
二十五、放炮后出现岩墙、悬项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可进行下步的装药爆破工作。
二十六、在同一进路中,不同时装两排炮孔,而只能单 排炮孔起爆。 二十七、井下浅孔爆破工操作规程
1、爆破工应根据爆破孔深和孔数领取爆破材料。剩余 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退库(或发放站),不得移交下班或自存, 防止丢失。
2、采掘工作面亦采用一次点火起爆法。
3、爆破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4、搬运爆破材料应使用专用的帆布袋或木箱盛装,炸 药和起爆材料必须分搬分运。
5、不许将爆破材料放在电机车头或铲运机斗内运送, 应由专人背运。
6、所领爆破材料不应乱丢乱放,应放在较为干燥安全 的地方,起爆材料和炸药应分开存放。
7、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装药前在爆破工作面附近的 安全地点进行,其数量应不超过该次爆破的需用量。
8、加工起爆药包时,只准用略大于雷管直径的木竹或 铅质锥子,在药包卷一端(非集中穴端)扎一小孔,小心地将 雷管全插入药卷中,并用细绳将药卷和雷管固定好。
9、在加工起爆药包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更不准抽 烟。
10、有水的炮孔要在起爆药包上装防水套或涂抹黄油防 水剂。
11、爆破工装药前,要用木质炮棍全面详细地检查炮孔 内有无岩渣、积水以及炮孔的深度、方向、位置和抵抗线的 大小是否符合要求,禁止往不合格炮孔罩装药。
12、起爆药包装入炮孔后,禁止拔出的拉动。
13、装药时只能使用木质炮棍,不得使用铁器和其它金 属制品。
14、填装炸药和炮泥,要一手拉导火线或导爆管,另一 只手装填,应不使导火线和导爆管发生弯曲和折损。
15、装填炮泥长度不得小于孔深的 1/4,并将炮泥填至 孔口。
16、爆破前应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①检查放炮工作面的工具、设备是否转移到安全地点, 各炮孔装填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②导火索点火端要切成斜口。 ③布置好警戒人员,然后点着炮香进行点火起爆。
17、使用导爆管爆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①要根据炮孔数量、排列形式和位置,领取不同段数的 导爆管进行分段爆破。 ②导爆管联接。每 3-5 个导爆管联为一组,每组不得超 过 5 个。 ③导爆管联接方法,可采用并串联或串并联相结合的联 接方法。 ④导爆管的联接应采用联接块或用胶布将每根导爆管 紧紧地和起爆雷管捆扎在一起的方法。 ⑤导爆管联结不应打死弯,联接角度亦为 10°-15°。
18、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①距爆区边界 50 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 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 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 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 措施。
②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 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阻 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 6 圈,并 用胶布包好。
③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 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 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④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 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 令方可联接。
⑤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1 9、爆破后检查和盲、残炮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①爆破后须在有 15-30 分钟的加强通风时间。待炮烟 排除后,方准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严禁一个人单独进入。
②进入工作面首先应将照明灯装好,然后检查顶板和两帮的 安全情况,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
③发现盲、残炮可采用重新装起爆药包或离开一定距离 打平行炮孔装药爆破处理。 在往外掏盲、 残炮眼的填塞物时, 允许用水或竹制工具。打平行孔距盲、残炮孔最小距离应 小于 0.3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