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怎样作出有效承诺?识破无效承诺?
1、1、有权限处分自己的权益,而不能是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
你不可以承诺贩卖国家的核弹,也不可以承诺贩卖国家的航母。。。。这个弱智的解释大家都能看懂吧?
2、2、承诺人必须心智成熟,年龄、精神状态正常,并且对自己所做行为能够理解。
小孩子之间的承诺不必当真,如果他们真的能够信守承诺的话也是值得赞扬的!~
病人在精神失常下的承诺当然无效。
3、3、必须是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开玩笑、无意、受到强迫、意识不清、被胁迫、欺骗等等的情况下作出的承诺是当然无效的。
4、4、必须是承诺人在现实状态下作出的承诺。
当然了,还有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说,发生了火灾——即使没有得到承诺人的承诺,但在此特殊情况下根据一般人的判断,承诺人一定会作出承诺的,视为得到承诺,这个时候就可以不顾承诺人的住宅不可随意侵犯法益而直接进入住宅进行救助。
5、5、承诺必须是发生在行为结果发生之前。
这个从常理上看是当然需要也是必备的一个条件。
假如说当事人之间的争执点在这个条件上,司法机关就承诺是否发生在结果发生之前而做出大量调查——而当事人突然说“我们的承诺确实发生在结果之前”——这使因调查而动用的司法资源的大量浪费。
6、6、承诺必须是被行为有所了解的。
如果不被行为人所了解——因为承诺行为本来就可能涉及到对承诺人法益的侵害,而行为人正好在实施承诺人即将作出承诺的行为,但行为人不了解,所以这个行为本质上应该定为犯罪行为——所以这个行为可以被定为犯罪未遂。
7、7、行为不得超过承诺人承诺许可的范围。
如果李四承诺张三可以剁掉他的一根小拇指,但张三剁的是李四的大拇指的话,那么张三的行为就超出的李四的承诺范围,因此张三就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罪。
1、 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但不是所有放弃权利的承诺行为都可以不受法律约束的,比如说生命权利的放弃。
如果以此承诺而可以随意杀人的话,那世界岂不是乱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