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缴税如何计算

2025-11-05 16:07:17

第一、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第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 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起征点(3500元)时:

公式①: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②:税率=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例1:2017年12月,张三的实际收入:工资6000元,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① 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②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③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2、 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要先拿出年终奖的一部分把当月工资补充到3500元,用剩余的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

公式①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② 税率=(年终奖-(3500-月工资))÷12 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

例2:2017年12月,李四的实际收入:工资2000,年终奖24000,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① 李四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缴纳个税

   ②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税率:(24000-(3500-2000))÷12=1875

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个人所得税 =(24000-(3500-2000))×10%-105

=2145元

第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

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例3:王五2017年1-6月在A企业工作,同年7-12月跳槽到B企业。若王五2017年12月在B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则,王五的个税按下式计算:

① 工资个税:(5000-3500)×3%=45元

② 年终奖个税:24000÷12=2000,税率10%,速算扣除105,则

年终奖个税=24000×10%-105=2295元

第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来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而是自行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例4:2018年1月赵六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那么,赵六的个税计算如下:

  ① 年终奖按照24000计算,即

24000×10%-105=2295元

② 工资个税:(5000+6000-3500)×20%-555=945元

综上所述,企业年终奖不缴个人所得税,属于偷税漏税,对企业来说具有极大的风险。但是,如果不清楚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则个人具有收入风险。因此,企业人尤其是财务相关人员必须搞清楚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不但能够严格按照税法执行,同时,也不会让员工受到损失。其实,个体工商户除了起征点和速算扣除数不同之外,计算方法完全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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