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2025-10-25 08:17:24

1、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采取纠正措施实施过程,旨在及时处理出现的不符合,避免再次发生,确保过程符合规定要求,满足客户的需要。

1. 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

1)产品质量分析及统计技术应用分析所出现的影响产品不合格的不良因素;

2)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性文件等文件规定的不合格;

3)用户申诉涉及的不符合;

4)数据收集分析的结果;

5)顾客满意状态调查的结果;

6)过程测量的结果等

2.2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按《管理评审控制程序》和《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办理;

3.参照文件

《质量手册》第8.5.2节

2. 定义

4.1不合格系指产品本身的不合格,以及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错误,遗漏,偏失。未满足规定要求;

4.2纠正措施是为了避免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希望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消除其产生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5.总则

5.1本程序适用范围内的不合格必须进行控制;

5.2本程序适用范围内的不合格必须按本程序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措施,实施措施并进行验证;

6.职责

6.1本厂各部门负责处理本部门产生的不合格,组织进行纠正措施的实施与验证;

6.2总经办负责处理跨部门的不合格,组织进行纠正措施的实施,并验证;

6.3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总经办识别涉及本厂范围内的不合格,组织采取纠正措施,并实施验证;

7.实施程序

7.1产品生产过程异常,产品不合格的纠正措施实施

由技质部收集质量记录,确定不合格,调查异常情况原因,提出《纠正措施报告》并与责任部门共同制定纠正措施交责任部门执行,技质部负责执行效果验证;

7.2客户投诉所涉及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按7.4节执行;

7.3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或不合格,且涉及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或对收集的数据运用统计技术分析后确定需要纠正措施的,责任部门应向不合格责任者开出《纠正措施报告》决定纠正措施,责任者实施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由责任部门领导验证。

7.4跨部门不合格的纠正措施实施流程

由发现部门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交总经办,由其和责任部门共同组织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总经办验证效果;

7.5不合格产生责任部门,不合格现象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效果验证均应在《纠正措施报告》中记录;

7.6不合格产生部门,不合格现象栏目由发现者填写,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栏目由责任

部门规定或制定岗位人员填写,纠正措施的栏目由责任部门领导填写,验证由上述条款规定的部门进行;

7.7所有的不合格均先评价其对产品质量或质量管理体系可能造成的影响,确定纠正措施的需要;

7.8责任部门实施所确定的纠正措施;

7.9不合格的发现部门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未达到预期效果时,相关部门则应重新调查,分析其原因后再次制订有关措施,按本程序要求执行,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7.10对实施纠正措施涉及到质量体系文件和其他文件的更改时,应在《纠正措施报告》中予以记录,按文件更改有关程序执行;

7.11重大的纠正措施提交管理评审;

8.记录与归档

执行本程序产生的记录(包括背景材料)由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存期为长期,必要时有关责任部门可保存《纠正措施报告》的复印件;

9.附录

纠正/ 预防措施报告

so-font-kerning:1px;" >7.3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或不合格,且涉及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或对收集的数据运用统计技术分析后确定需要纠正措施的,责任部门应向不合格责任者开出《纠正措施报告》决定纠正措施,责任者实施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由责任部门领导验证。

7.4跨部门不合格的纠正措施实施流程

由发现部门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交总经办,由其和责任部门共同组织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总经办验证效果;

7.5不合格产生责任部门,不合格现象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效果验证均应在《纠正措施报告》中记录;

7.6不合格产生部门,不合格现象栏目由发现者填写,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栏目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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