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
1、首先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下图,其可抵扣的税额为8.72元。
说明:这里说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牢记电子二字,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且,该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必须是注明购买方的”纳税人名称“、”纳税识别号“等信息

2、第二种情况是注明旅客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机票行程单。
这里首先说明行程单上三个词的意思:行程单上价格那一栏从左往右看,CNY代表票价、CN代表民航发展基金、YQ代表燃油附加费。请记住,民航发展基金不纳入抵扣范围。
那么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如下图,计算可得进项税额约等于50.37元。

3、第三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动车等旅客运输的车票。
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公式为=票面金额÷(1+9%)×9%
如下图,计算得进项税额约为21.18元

4、第四种是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如下图,可得进项税额约为2.68元

5、注意:1、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三种旅客运输的发票都必须注明有旅客身份信息,没有身份信息不可抵扣。
2、这里说的旅客必须是与该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是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员工。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必须注明购买方的”纳税人名称“、”纳税识别号“等信息,且信息要与进项税额抵扣方信息一致。
6、总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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