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常见的误区分析
1、出了事故就立即报警。
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有必要报警。
如果机动车之间出了交通事故,只有车损没有人员伤亡,最简单最省事最省钱的办法就是双方对事故责任(全责、同等或主次)达成一致后再报警让交警做记录,请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保险理赔的证据,然后再报双方保险公司到场拍照处理(保险理赔员会指导你到维修站拆检定损)。因为双方车辆都有交强险和车损险,车辆维修费损失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赔偿。
这样做的好处是:
1、不必让交警把车拖走(十几天不能修车)。
2、不必给交警部门交拖车费、停车费和鉴定费(这些费用都得自己负担,保险不处理)。
3、你可以按自己的时间及时修车。
2、只要不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书就不生效
事实上,无论你签字与否,交通事故认定书都会有效。如果你对事故认定结论不服,律师建议你:按规定在收到认定书3日之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书面申请复核。
3、出了事故一定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营养费
4、听凭医院给患者做全面的CT或磁共振检查
很多人喜欢做全面检查,这可能增加对身体的损害。建议你:
1、如果患者受伤的部位和伤情通过望、闻、问、切就能判断清楚,就不要任凭医生给他开具检查检验申请单。
2、如果患者的伤情通过简单的方法(譬如B超、彩超、透视或X射线)就能确定,就不要用更复杂的方法(CT或磁共振)。
3、如果没有明显的伤害,也不要自己任性或听凭医生建议做全身多部位的CT或磁共振,只做确有损害的部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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