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 怎么办理?
1、根据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现用人单位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而未就业的人员。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

1、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根据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见下图所示。
重庆地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答: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市政府决定调整,目前,每月执行标准如下:
1、城镇户口:735元/月;
2、农村户口:一次性发放,减半享受。

2、举个例子:
如果你是城镇户口,在单位买了社保有2年5个月。那么在失业后你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就是6个月的失业金, 按照城镇户口每个月735元的标准, 6个月就可以获得6*735=4410元。这4410元是分6个月,每个月735元发放到你的银行卡里。
如果是农村户口,那只有城镇户口的一半4410/2=2205元,是一次性发放。

1、在个人领取失业保险之前,单位要把资料递交到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之后再将资料提供给个人。
单位需要送审的资料有:
1.《职工档案》;
2.《劳动合同》;
3.《单位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
4.《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一份;
送审时限:
参保单位与单位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档案材料送失业保险科审核。

1、当单位的资料在当地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审核之后,
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给职工用于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资料有:
1.《失业职工介绍信》;
2.《单位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通知书》;
3.由社保部门盖章的《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
以下资料由职工个人提供: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4. 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一寸免冠相片3张;
6.申领本人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办理的时间是:
失业职工在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举个例子:如果你的户口是在重庆铜梁,现在重庆主城区上班,那么你准备好资料之后需要拿到铜梁区 失业保险科办理。

3、资料递交到当地失业保险科后,他们需要审核。等审核通过之后,当地的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你领取失业保险金。

1、离职的原因对失业保险金有很大影响, 如果是因为合同到期离职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2.解除劳动合同也必须按照劳动法条款写清楚,是第几章,第几条。
3.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是先由单位填写盖章,然后拿到单位所在地区社保部门盖章,最后职工再带回户口所在地审核。
4.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是先由单位填写盖章,然后拿到单位所在地区社保部门盖章,最后职工再带回户口所在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