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绩效考核方式总结

2025-09-22 04:56:01

1、实行季度考核:确定关键业绩指标(KPI):得分比例60%;本季度主要(重点)工作:得分比例40%.每季度开始的第一天确定本季度主要工作:先由被考核人提出再由考核人确认后纳入考核。 

2、各部长对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星期一进行。首先由员工填写"自我评价"一栏,并当天把考评表交给部长。星期二由部长填写"上级意见"一栏。对各部门的员工由各部长参照此办法制订《部门人员关键业绩指标》。

3、总经理对部长的考核: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星期一进行。首先由部长填写"自我评价"一栏,并当天把考评表交给总经理。关键业绩指标考评的数据由对应的考核部门和人员提供,企管部搜集和整理,星期三由总经理填写"上级意见"一栏。

4、成绩分布: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尚可、较差五个档次,对应的分值采用相对比较法(即把各下属职员相互比较)得出结果,考核成绩必须为强制分布。

5、绩效恳谈:各部长对职员的绩效恳谈在星期三进行,总经理对部长的绩效恳谈在星期四进行。绩效恳谈时,上级单独找每一位下级进行谈话,以告知考核结果,同时针对下级任务达成的结果提出意见和期望,并就改进措施取得一致(若不能取得一致,则以上级的意见为主)。

6、​对考核结果的申诉:一般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疑问,可向副总经理提出正式书面申诉,由副总经理在两周内做出书面答复。部门负责人如对考核结果有疑问,可向总经理提出正式书面申诉,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在两周内做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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