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国际专利?

2025-10-02 01:14:59

1、PCT途径

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件PCT国际专利申请(无需提交多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即可在为数众多的成员国家中同时请求多国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或地区专利局负责(PCT国家阶段)。

2、《巴黎公约》途径

依据《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人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直接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专利主管机关分别提出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

3、普通国家直接申请途径 

如果申请人希望在《巴黎公约》或PCT成员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可以按照中方与该国家或地区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或对等原则进行处理。

1、第一步: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第二步: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ISA)”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第三步:国际公布。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18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第四步:补充国际检索(可选)。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执行,查找进行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第五步:国际初步审查(可选)。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 

第六步:国家阶段。PCT程序完成之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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