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办坏事,也要承担责任吗?
1、王某应当对李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王某出于好心为李某照看小麦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因管理行为。无因管理是未受他人之托,没有法律义务而帮他人管理他人的事务。这一行为值得肯定,但他后来忘记将塑料布掀开,导致小麦长芽,显然没有尽到管理人的妥善管理的义务,使李某遭受损失。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王某应当对李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1、《民法通则》地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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