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申请经适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6-03-19 01:20:05

  1.有长沙市城区常住城镇户口;

    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5.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暂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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