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在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对财产的分配比例都是均等的,但遇到特殊情况的话也应该适当的做到有所偏颇,就比如自己长期生活在国外,父母生前也没有尽到任何孝道的这部分子女,继承财产的时候,理论上是那些照顾父母的儿女可以多分一些。
工具/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方法/步骤
民法典继承财产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继承财产分配比例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遗产,但要照顾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失去继承权的情形:
(1)为了早点继承财产,故意将拥有财产的主体(也就是我们说的被继承人)杀害,
(2)继承人有几个的,为了争夺继承权而把其他继承人杀害的,
(3)对被继承者实施暴力等虐待现象或者遗弃的
(4)对遗嘱进行伪造,造假的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综合上面的介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的法律知识就有了一定的了解。
注意事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方才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