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速贷通”申请指南
1、(一)借款人、保证人(如需,下同)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贷款(证)卡原件和复印件;
2、(二)借款人、保证人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原件;
3、(三)抵(质)押物清单与权属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四)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机构借款及担保的决议原件;
5、(五)抵(质)押物为第三方法人企业的,需提供第三方法人企业有权机构同意以特定财产进行抵(质)押的决议原件;
6、(六)以自然人拥有的商品房住宅抵押的,须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7、(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您可以通过柜台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预约等多种方式向建设银行提出“速贷通”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年报表和最近一期报表、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书或个体工商户家庭借款决议书、连续一年的缴税凭证、担保单位相关资料、抵(质)押物清单与权属凭证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等。
2、审查和审批。您可以企业、个人或第三方拥有的不动产及国债、建设银行认可的合法银行存款凭单、建设银行认可的其他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担保条件向我行提出“速贷通”贷款业务申请,建设银行在对您的申请进行尽职调查并在抵押物评估及核实相关担保条件后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银行将与您签订《借款合同》和配套担保合同。如审批未通过,申请材料将退还。
3、落实抵(质)押等担保。需要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建设银行将与您共同向抵(质)押物登记的受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需要投保的,您应按建设银行要求办理投保。登记未获生效的,建设银行将与您共同向抵(质)押物登记的受理部门办理撤销受理登记手续,同时将各项申请资料及抵(质)押物凭证即刻退还。
4、提款。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银行即可向您发放贷款。
5、还款。根据贷款期限的不同,您可以选择按月定额还款或按月等本还款等整贷零偿、整贷整偿等多种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