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案例选:[5]刑事拘留到底是多少天

2025-10-02 19:08:27

法律常识案例选:[5]刑事拘留到底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多少天?

我朋友因和人“撕扯”,涉嫌“故意伤害罪”,现已被刑拘,公安局说七天内移交检察院,我怕公安局是骗人的。像这样的情况,刑事拘留一般是多少天?怎么听有些人说是37天?我朋友又不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请问能拘留到37天吗?

蟾蜍的梦

    公安局没有骗你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样算来是7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为7日,这样算来,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4日。

    至于通常所说的37日,是针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的七日,总和为37日。所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

    对于不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三种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情形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将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日。如果这样做了,是程序违法,应当按《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给予处分;造成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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