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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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4.子女抚养和教育;5.住房的归属;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二)、 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二、离婚协议书丢失了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即便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婚的,现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如果是判决离婚,只要有相关的裁判文书就可以了;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应该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离婚登记,并且婚姻登记机关也发放了离婚证书,如果离婚双方之间有协议的话,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存档。
也就是说,一方手头如果持有离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在生活中需要用到离婚协议书,可以向离婚登记机关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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