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协议离婚要交哪些材料?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协议离婚要交哪些材料?】,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在进行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有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
(二)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二、协议离婚要交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另外在没有当面摄像的民政部门,尚需提交二寸照片,户口薄上需有已婚状态的字样。
协议离婚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间,快则几十分钟,慢的话,则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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