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噪声、水、大气污染及扬尘污染
1、人为噪声控制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污染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2)机动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鸣高音喇叭,在施工现场以及宿舍,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歌唱或敲击工具、餐具等。
(3)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1)作业时间控制在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1时,早晨作业不得早于6时。
(2)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晚间作业)的,则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同时报工地所在地环保局备案后再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对施工现场内的强噪声机械实行封闭式作业,即对砂轮机、切割机等设备搭设机械棚。
(2)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实施长期监测,专人监测,专人管理,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防止水污染措施
1、对现场存放的油漆、松香水等,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设立专项检查,以防止跑、冒、滴、漏而产生污染。
2、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1、防止大气污染及扬尘措施
1、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编织袋或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并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区分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撒落。
2、施工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使用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
3、施工作业面做到活完脚下清,及时将建筑垃圾装入编织袋或容器,吊运至垃圾站处理。
4、冬季保温措施采用防火草帘,不使用岩棉被,防止岩棉扬尘。
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得焚烧化学、塑料等物品,以防产生有害、有毒的烟尘污染大气,造成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