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归属权,使用权和土地登记
1、在中国,是不是所有土地都归国家所有?
不是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处理法律规定的意外都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另外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条
2、单位使用国际土地时需要进哪些义务?
要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3、农民集体土地上用于非农建设的应该怎么处理?
这种要依法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登记,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4、国家和集体之外的个人怎么获得土地使用权利?
我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如果需要用地,就要进行登记,获得土地使用权,就是常说的批一块地!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三款
《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五条
5、谁来处理土地使用权出现的争议?
单位之间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的,个人与单位的,由乡政府和县级以上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第二款
6、土地纠纷中,对政府处理意见不服的该怎么办?
在接到政府处理意见的三十天内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7、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能不能因此改变土地用途?
不行的!土地纠纷没解决,就要放着别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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