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三投靠”户籍落户的手续流程
1、首先要说明一下,关于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三种投靠类落户的审批依据,诸如省级公安机关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当前户口管理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工作的通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关于贯彻省政府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等文件。
1、夫妻投靠:
夫妻一方户口在当地,另一方在外地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
子女投靠父母:
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父母投靠子女:
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再婚夫妻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的。
1、夫妻投靠落户手续
申请人的申请书→两地的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手续
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申请书→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与子女间的医学出生证明或家庭关系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手续
投靠申请人的申请书→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与父母间的医学出生证明或家庭关系证明。
1、对于符合条件、相关手续齐全的申请人,直接填写相关属性的落户审批表受理,经县级公安户政管理机关审核后由报市级公安户政管理机关审批。
落户申请人的相关证明由原户籍地的通过内网核实流转。
户籍内勤自受理户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局公安户政管理机关;多数为10个正常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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