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外国人收养子女的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外国人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外国人收养子女的】,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外国人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涉外收养条件。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年满35周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如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10周岁以上)需征得本人同意。
(三)送养人同意送养。四是收养人行为不违反收养人居住国法律。
二、外国人收养子女的材料
(一)收养人证明、证件要求
外国人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收养申请书、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收养人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
(二)送养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
1、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2、准确填写弃婴的出生日期、捡拾日期、入院日期;
3、同意送养证明材料:除盖福利院公章外,应加盖现任院长私章或签名;
4、捡拾证明材料: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其内容必须要有捡拾人的姓名和住址(或工作单位);捡拾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查找不到其生父母、送入福利院抚养等内容;
5、体检表应由经确认的三级甲等或二级甲等医院出具。体检项目应齐全。如弃婴有残疾或残疾,体检表和病、残诊断书应具体注明是什么疾病或残疾部位(残疾部位要拍成照片),程度如何。
上述证明和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