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2025-11-15 03:53:44

1.   目的

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仓库保管员、检验员。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生产现场检查的组织、召集工作。

3.2  各职能部门负责生产现场检查内容及标准的制定工作并每周安排人员参加检查。

3.3  副总经理决定每月生产现场检查的最终结果。

3.4  生产车间负责每周按排人员参与生产现场的检查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检查方法:

生产现场检查分为不定期检查与定期检查。

4.1.1  不定期检查由生产部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不定时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问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直接处罚到责任人,并同时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处罚。

4.1.2  定期检查由行政部召集各部门人员,组成临时现场检查组(不少天5人),每周集中检查一次。

4.1.3  临时现场检查组人员组成:各生产部、设备部、品管部、技术部、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各安排一人参加。

4.2  检查流程

4.2.1  临时现场检查组依次对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当场纠正。

4.2.2  临时现场检查组成员在检查结束后须填写《生产现场检查表》,交行政部行政文员进行汇总,形成检查通报并公布。

4.2.3  行政文员对每周的检查结果进行月度汇总,形成月度生产现场检查汇总表,并进行公示。

4.2.4  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将与各班组的工资、考核挂钓,同时也做为年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的依据

5. 检查内容

5.1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有直接责任人,按公司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5.2 根据现场存在的问题,明确各阶段性检查重点,制定现场检查考核标准。生产现场6S根据“有物必有位、有位必分类、分类必标识”的原则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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