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

2025-10-19 15:03:02

    现在很多年青人都奉行婚前同居,又称为“试婚”。当然,选择这种“试婚”的年轻人可能有他们自己的认同跟想法,但是往往在一起共同生活几年之后发现不合适要分开了,问题就出现了。他们可能会把这种同居的行为等同于事实婚姻,从而发生一些其他方面的纠纷,下文将会为您介绍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中涉及到的财产问题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二、事实婚姻构成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1、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四、事实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

自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新的婚姻法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只要补办结婚证后就认定为合法夫妻,未补办的认定为事实婚姻。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相信看完文章之后您对事实婚姻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跟认识,由于事实婚姻不同于合法婚姻,不能像合法婚姻一样得到法律的完全保护,所以生活中我们还是要尽早的使自己的婚姻合法化。同时在解除事实婚姻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其他方面的一些法律问题,例如有孩子的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同居的同志们还会涉及到您的同居行为是非法同居还是事实婚姻,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等一些切身的利益,如果您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选择一些专业的人士来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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