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怎么判
1、正常情况下,恶意透支是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区别在于:
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客观上是否超过限额、期限透支。
2、恶意透支的两种行为方式:
1.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2.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
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 影响 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判定: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4、关于数额的规定: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5、恶意透支信用卡判刑
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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