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与CNAS的区别
1、起源不同
计量认证:1955年,周总理提出建立计量局。1957年国务院决定,政府部门要建立实验室。集科研、生产、教学检验为一体的实验室,对推进实验室建设产生有重大影响。1982年,耗资10亿元建立了国家质检中心,以承担政府对产(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1985年,为规范这批质检机构和依照其他法律设立的专业检验机构的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同时,规定了对检验机构的考核要求,1987年颁布的《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对检验机构的考核称之为计量认证。
实验室认可:20世纪40年代,澳大利亚由于缺乏一致的检测标准和手段,无法为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英军提供军火,为此着手组建全国统一的检测体系。1947年,澳大利亚首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检测实验室认可体系——国家检测权威机构协会(NATA)。1966年,英国建立了校准实验室认可体系——大不列颠校准服务局(BCS)。此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认可机构。1973年,在当时关贸总协定(GATT)R《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中采用了实验室认可制度。1977年,在美国倡议下成立了论坛性质的国际实验室认可会议(ILAC),并于1996年转变为实体,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2、评审依据不同
计量认证是依据《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同采用ISO/IEC导则25:1990作为评审依据。实验室认可是以CNAS/AC01:20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0作为评审依据。
3、对象不同
计量认证的对象包括: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经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需新增检验项目时,应申请扩项计量认证;
自愿申请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各类科研、检测实验室。
实验室认可的对象包括:
包含了生产企业实验室在内的供方第一方实验室;
需方第二方实验室;
社会公共方第三方实验室。

4、实施考核部门不同
计量认证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考核。
实验室认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直接对检测机构进行考核。
5、考核内容不同
计量认证主要以公正性和技术能力作为考核重点。实验室认可着重于考核检测机构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能力要求。

6、法律地位及国际地位不同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与此同时,计量认证的CMA标志已经成为国内社会公认的评价检测机构的重要标志。在产品质量检测和其他检测等领域已将计量认证列为检验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
实验室认可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在重大法律纠纷中能够获得更好更多的信任支持。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技术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校准与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7、结果不同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CMA)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