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聘员工怎么补偿?
有些小伙伴面临被单位解聘,或者作为HR,会遇到解聘职工的情况,这就涉及到补偿的问题,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不同情况下解聘职工如何进行补偿。

企业应支付解聘补偿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索取解聘补偿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其他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解聘补偿。
(三)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解聘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企业破产重整的,需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解聘补偿

(五)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解聘补偿

(六)由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引发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解聘补偿

企业支付解聘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补偿上限:
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注释: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无需支付解聘补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合理合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无需支付解聘补偿。具体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支付员工补偿的特殊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向企业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并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