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进行设置医疗机构审批的办法
1、受理条件
2、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设置主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办理材料

1、办理流程

1、法定依据
2、国务院1994年2月26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卫生部1994年8月29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收费情况
2、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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