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股东业务提成奖励办法(草案)
1、 监理公司股东业务提成奖励办法(草案)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充分发挥公司股东参与市场经营的积极性,増强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经公司股东会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股东业务提成奖励基本原则
1、任何股东掌握的项目监理前期信息必须先向公司负责人报备,项目是否跟进, 签约后有无提成奖励等由公司统筹安排决定认可。
2、股东享受业务提成的项目必须是因该股东个人关系直接洽谈并成功签订《监理合同》的项目。
3、前期同一项目信息资源报备交叉时的处理原则
按“先报备者优先”的原则,若先报备股东决定独立完成,则后报备的股东应无
条件退让该项目;若先报备股东同意共同完成的,则由参与业务洽谈的股东共同
3、享受提成奖励,共同享受的提成奖励分配比例由参与业务洽谈的股东自行协商确定,确定的分配比例必须报公司备案,以便公司按比例支付股东提成奖励。
4、任何项目在洽谈过程中,若需要其他股东配合协助的,受要约人员应全力支持,不得推诿。
4、由公司统筹安排跟进与该项目无个人直接关系的监理项目无业务提成奖励。但《监理合同》成功签订后跟进人员按每个项目2000元提取项目绩效。
6、未经公司统筹安排和报备认可所签订的监理项目无业务提成奖励。若该项目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需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股东业务提成奖励的比例
5、符合股东业务提成奖励要求的监理项目按以下比例提取奖励金额:
签订的监理合同服务报酬(F) 业务提成奖励比例%
F≤10万元 6%
10万元<F≤50万元 8%
50万元<F≤100万元 10%
100万元<F≤ 200万元 12%
200万元<F≤500万元 14%
F>500万元 15%
6、三、股东业务提成奖励的支付
业务提成奖励的支付方法:公司财务根据《监理合同》支付条件实际收取监理服务费的同时按比例支付给相应股东。
四、洽谈项目业务备用金
通过公司认可跟进的项目,股东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向公司申请预付每个项目
7、最多不能超过3000.00元的洽谈业务备用金,若申请备用金超出限额的必须由股东会讨论决定,该笔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最终,无论项目《监理合同》能够签订与否均由该股东负责偿还公司该笔备用金。
五、本办法实施之日同时废止原元文字【2018】02号文件中关于 承揽监理业务提成的规定,其他员工及非公司人员业务提成参照本办法执行。
8、六、本办法解释权归X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七、本办法于 年 月 日开始实施,原已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不在本办法规定的实施范围内。
XXXXX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