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之“东方万里行”会员积分累积规则

2025-09-30 18:10:02

1、(一)东方航空公司航班:会员乘坐下列航班之一可累积消费积分、升级积分和升级次数。

(1)航班代号为“MU”,并由MU实际承运或者与MU有常客合作关系的伙伴航空公司实际承运的航班;

(2)航班代号为“FM”,并由FM实际承运或者与FM有常客合作关系的伙伴航空公司实际承运的航班;

(3)航班代号为“KN”,并由KN或MU实际承运的航班。

(4)按《东航航班积分累计表》标准执行:

(5)积分累积规则

(a)“东方万里行”积分累积遵循“最低标准里程”,即当标准里程小于500公里时,以500公里计;

(b)会员同时参与其它常客计划,只可选定一家常客计划累积积分;

(c)会员每次购买客票、确认座位及办理乘机手续时,需出示与客票上的姓名与会员注册姓名一致、乘机证件号码与账户内注册的有效旅行身份证件号码保持一致的会员卡或提供会员卡号;

(d)飞行结束后,须妥善保留登机牌原件和客票(或电子客票凭证)复印件;

(e)当会员使用积分升舱时,须保留原客票复印件,直至积分被准确累积;

(f)所有的包机航班不享受积分累积。

2、天合联盟航班

(1)会员乘坐挂有天合联盟成员公司的航班代号并由其实际承运的航班可累积消费积分、升级积分和升级次数。

(2)按《天合联盟航班积分累积表》标准执行。

(3)积分累积规则

(a)“东方万里行”积分累积遵循“最低标准里程”,即当标准里程小于500公里时,以500公里计;

(b)会员同时参与其它常旅客计划,只可选定一家常旅客计划累积积分;

(c)会员每次购买客票、确认座位及办理乘机手续时,需出示与客票上的姓名与会员注册姓名一致、乘机证件号码与账户内注册证件号码保持一致的会员卡或会员卡号;

(d)飞行结束后,须妥善保留登机牌原件和客票(或电子客票凭证)复印件。

(e)当会员使用积分升舱时,须保留原客票复印件,直至积分被准确累积;

(f)所有的包机航班不享受积分累积。

3、其它合作伙伴航班

(1)会员乘坐下列航空公司实际承运的航班之一或由东航使用其航班代号实际承运的航班,可以累积消费积分,但不能累积升级积分和升级次数:

(a)日本航空公司(JL)

(b)澳大利亚航空公司(QF)

(2)按《其他航班积分累积表》标准执行。

(3)积分累积规则

(a)“东方万里行”积分累积遵循“最低标准里程”,即当标准里程小于500公里时,以500公里计;

(b)会员同时参与其它常客计划,只可选定一家常客计划累积积分;

(c)旅客在成为“东方万里行”会员后,每次购买客票、确认座位及办理登机手续时,需出示会员卡,并确保客票上的姓名与会员注册姓名一致、乘机证件号码与账户内注册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d)飞行结束后,须妥善保留登机牌原件和客票(或电子客票凭证)复印件;

(e)当会员使用积分升舱时,须保留原客票复印件,直至积分被准确累积;

(f)所有的包机航班不能享受积分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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