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1、一、 继承权:
继承权中,继承的是什么呢?当然继承的是遗产,所谓的遗产,就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自然人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能继承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不能因为女儿出嫁或是弟兄分家,就丧失了继承权。
2、二、继承权的顺序:
在现实中,一个人的亲戚关系是比较复杂的,有老人,有弟兄姊妹,还有儿女,还有侄儿男女,甚至内孙外孙等等。当这个人一旦离世后,他名下的所有合法财产谁该先继承,而谁又该后继承呢?
根据民法典1127条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妻子或老公才是第一顺序的第一梯队继承人,第二梯队是子女,第三梯队是自己的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
总听见有人说自己的合法财产,给兄弟姐妹是没有关系的,事实不是这样的哦,而且是第二顺序的第一梯队
要理解继承权还是非常容易的,就是由近向远的顺序继承下去的。
3、三、开始继承:
按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就是说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得继承,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消失才能继承。
4、四、关于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在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定:
根据民法典1127条规定: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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