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师介绍标志设计小常识
1、 1、具象表现形式 运用自然界丰富多彩的素材进行提炼和加工,此类图彤标志生动而富有情趣,具有图解说明式的特点。
2、 2、抽象表现形式
运用单纯的点、线、面体为主体,进行重复、渐变、对称、发射、突变、调和、均衡、正负、借用、回旋、分解、组合等变化处理。
3、 3、文字表现形式 字型标志通常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以企业、品牌全称为素材,着意在文字或字母的空间、结构、笔画、形态及形式上进行变化处理,特定文字或字母的设计造型可以表现出一些相关行业的性质和特点。 第二种,以企业、品牌名称的字首为素材,有单字首、双字首和多字首等表现形式。 第三种,以企业、品牌名称与其字首组合为素材,兼顾字首形式鲜明的造型效果和名称标志直白诉求的优势。
4、
4、综合表现形式标志设计基本上是从单独使用具象图形开始的,图形和字型结合使用的历史并不算长,由纯文字表音、结合字型构成的字型标志和纯图形组成的综合标志,兼顾了文字说明和图形表现,具有视、听同步的优势,在设计中运用极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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