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保险来科普,交通安全违法扣分新规有几条?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或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4、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原来扣2分);
2、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原来扣1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原扣6分,现扣9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原扣2分,现扣3分);
3、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原扣2分,现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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