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的类型及作用 对中国的影响(正面和负面)及我国的应对措施
外商直接投资FDI的类型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作用在于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发言权。
我国的应对措施:中国政府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努力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开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高效的行政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真心诚意地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中国与广大国际投资者间建立起了牢固的信任,中外经贸关系和投资合作一再经受住了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考验,呈现出旺盛的活力。在国际经济形势下,吸收外资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加强自身的投资环境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与管理,不断完善市场体系,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要旗帜鲜明地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来自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扩展资料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商投资项目,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建设的;属于高新技术、先进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适应市场需求而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
属于适应国际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市场,扩大产品外销,增加出口的;属于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新设备的;属于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鼓励的其他项目。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商投资项目,列为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属于国内已开发或者已引进技术,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属于国家吸收外商投资试点或者实行专卖的产业的;属于从事稀有、贵重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属于需要国家统筹规划的产业的。
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项目。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分别列入限制类(甲)或者限制类(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商直接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国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