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探亲签证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有台籍配偶或在台湾有三等亲(含)以内的亲属皆可办理。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分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4、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1、入台申请书
2、护照复印件一份
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
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
6、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扫描件一份
7、个人简历(一份)
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
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
10、台湾签证温馨提示:
1、有效期:三个月
2、停留期:台湾外事部定(一般是14天左右)
3、办理天数:一个月(送件到台湾公司开始)
1、入台证必须本人在有效期入台。
2、入台证在规定日期没入台,入台证则无效,也不可续签。
3、入台证并不能作为进入香港的证件,故在办入台证的同时,需加办入港证件(港澳通行证或第三国签证)。
4、温馨提醒:
1、签证资料均按照台湾外交部要求所列,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根据不同申请人的情况,不排除外交部会向您索要其它补充资料;
2、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3、旅游保险,针对旅途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各保险公司都有相对应的险种如人身意外险、意外医疗险、住院给付等。出国旅游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及医疗费用,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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