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死法之中国婚姻家庭
1、第一, 女性教育程度不断提高,预期收入也随之提高,逐渐与男性持平。男性难以补偿女性因为结婚生育而损失的预期损失,女人不愿意嫁个穷男人,导致婚姻难以组成。在中国,高学历的城市女性,结婚的比例低于低学历的农村女性。
2、 第二, 市场经济条件下,男女的工作压力都很大,双方在家务问题上产生很多矛盾,导致家庭解体。以往的中国社会是男主外,女主内。但现在不行了,尤其是在城市。另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行,照顾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会大大增加家务劳动的艰苦程度。由此引发的婚变无法避免。
3、 第三, 丈夫外出工作,夫妻两地分居,日子久了,第三者插足,产生婚变。现在的人口流动性很大,很多内地人跑到沿海打工,而他的妻子在内地有固定工作,不愿意跟着过去,这就造成了很多两地分居的情况。夫妻都正值盛年,都需要情感上的抚慰。没有了配偶,自然要找别的异性,于是婚变也就无法避免。
4、 第四, 国家强化监护人的责任,要求父母更多的履行监护孩子的义务,导致结婚育儿的成本增加,使年轻人不愿意结婚。已婚者也容易造成婚变。在中国,长期以来,教育法只能约束吃国家工资的教师和校长,而不能约束不领工资的学生家长,也就是孩子的父母。这导致很多家长为了工作而忽视孩子,不管孩子,造成了很多问题少年。教育不等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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