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举证规则,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

2025-10-29 01:21:09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离婚诉讼的举证规则,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离婚诉讼的举证规则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

二、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

1、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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