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外国国籍后中国国籍如何消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如果这个人是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只要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无需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注意前提是必须定居在外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如果没有取得外国国籍的,要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必须属于以上三种情形,方能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否则无法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要注意,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六条规定:“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批准权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具体接受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材料的机关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如果申请人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最后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4、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薄复印件;
(3)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事由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体的表格样式可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下载:
http://www.mps.gov.cn/n225499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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