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必须剖宫产
1、产妇方面:
产道异常,如骨盆狭小、畸形、骨盆与胎儿头围大小不符;
先兆子宫破裂;
重度妊娠合并症,如合并心脏病、糖尿病、慢性肾炎等;
重度高血压综合症;
临产前子宫收缩乏力,经用宫素无效者;
产前发生严重大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起剥离等;
产程过长(超过30小时);
高龄初产妇(大于35岁);
产妇患有急性疱疹或阴道性病者。

2、胎儿方面:
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尤其是胎足先入盆,持续性枕后位等;
产程停止,胎儿从阴道娩出困难;
胎儿尚未分娩,而胎盘提早剥离,或脐带先行由阴道脱出者;
胎儿宫内窘迫、缺氧,经治疗无效者;
其他不宜自然分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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