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怎么报销?
1、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怀孕女职工在产科门急诊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属于《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规定的生育补贴支付范围,不由医保基金不予报销,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一般由个人支付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2、【办事机构】:市/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对象】:从业妇女
【审批时限】:20日内
【咨询电话】:020-12333
【相关业务】: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3、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
4、在产科门急诊进行产前检查。
4、办理资料
1、身份证;
2、现金收据;
3、计划内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生育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市/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产检费用报销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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