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的申请程序,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2025-10-09 08:01:36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离婚登记的申请程序,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离婚登记的申请程序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登记都是比不可少的步骤,那么我们怎么申请离婚登记呢?

离婚登记的机关与结婚登记的机关相同。离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原领结婚证的地方)。

需要携带的东西有:

第一、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第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第三、结婚证(最好两本);

第四、离婚协议书(双方已签字)

第五、双方各2张小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第六、离婚证工本费,每对证9元。如果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外籍华人、来华外国人之间离婚和内地公民同港、澳、台、华侨离婚,收取手续费每人四十元。

二、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因不能就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制度。

1、诉讼离婚的请求权,为充分贯彻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并奉行自由离婚主义,因而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可在存续期间提出离婚诉讼。论其是否有过错,在离婚诉讼的请求权上双方是平等的。

2、离婚诉讼的程序,调解 相较两岸离婚立法,对于诉讼离婚制度,都主张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只不过大陆在审理过程中调解,而台湾是在审理前调解。台湾民事诉讼法第577条规定,“离婚之诉及夫妻同居之诉,于起诉前应经法院调解。”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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