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注意什么,离婚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2025-10-30 01:13:47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起诉离婚应注意什么,离婚诉讼费用如何计算?】,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起诉离婚应注意什么

如果准备诉讼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看看婚前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婚后的感情生活是否和谐,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继续生活有无和好可能。如果确实破裂,您才可以给自己做一个决定。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离婚,也许是美好生活的开始。

2、您的家庭财产是否全部被您控制,如果还没有,应当着手这方面的调查。在没有查清以前,千万不要随便签订《离婚协议书》。

3、如果有孩子,且双方可能都要抚养权,应当着手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收集。

4、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应当着手对财产进行必要的保全措施。

5、如果您的配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您应当着手搜集相关证据,要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怎么办? 这时,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诉讼离婚需支付离婚诉讼费用。那么,诉讼离婚的费用如何计算的呢?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关诉讼费用交纳与计算,根据2007年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新标准,离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费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额度的财产需要分割,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

1、受理费:依照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其他费用: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你需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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