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如何办理
1、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登记。

2、提供的手续是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3、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要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实婚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并进行反馈。

4、核查无误后,流动人口的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5、对于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相互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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