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升级如何办理?

2025-11-25 04:33:11

1、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3)企业独立承担过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的工业建筑或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且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含有泡沫灭火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至少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具备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专业要求。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10年以上,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企业具有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以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备。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1、 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升级需要的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5、《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

  7、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9、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2、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先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承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资质申请表是否按要求填报,附件材料是否报送齐全);聘请有关专家审核,提出专家审核意见;承办人员根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进行核定,并结合专家审核意见,提出建议性意见提交勘察设计处处务会研究,处务会提出初审意见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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